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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邢台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2022-08-08 16:56:3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邢台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结合2022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沙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0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35周岁(1986年8月15日至2004年8月15日期间出生);沙河市现在职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师、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任教的在岗教师报考,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15日之后出生);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5.对在我市符合随军家属条件的,不设常住户口条件限制。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沙河市2022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信息表》。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2.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2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0年、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5)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0、2019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3.岗位条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邢台户籍或服务地在邢台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已在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参加工作的,不享受定向招聘优惠政策,不得报考定向岗位。岗位条件中“服务冬奥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4.专业名称中,未写明类或门类的,仅指所设专业。

  5.学历、学位低限: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学位为报考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最低学历学位要求。符合学历学位低限岗位条件要求但取得更高学历学位的,可以以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报考。取得高一级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完全一致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可以以高一级学历学位进行报考。岗位对学历有其他要求的,具体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以本科学历学位报考的硕士研究生,其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同一学科类别的,且属应届毕业研究生的,可报考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研究生专业与本科专业属于不同学科类别,以本科学历学位等条件报考的考生,不得报考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