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有资格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构成,其中笔试成绩占比40%,面试成绩占比60%。
(四)体检和考察。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有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考察由中国国家画院组织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学校,采取个别谈话、审核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生活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到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如有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公示不合格的,将根据工作需要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或取消岗位招聘。
(六)试用期、待遇。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严肃招聘纪律,应聘人员应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违反招聘规定的,凡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程,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需准确填写联系方式,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电话、短信等联系不畅造成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招聘公告由中国国家画院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54号中国国家画院人事人才处
邮编:100048
电话:010-68418683;010-68445636。
中国国家画院
2024年4月18日
附件下载:
附件2中国国家画院2024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原标题:中国国家画院应届毕业生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
http://www.mohrss.gov.cn/SYrlzyhshbzb/fwyd/SYkaoshizhaopin/zyhgjjgsydwgkzp/gxbyszpzl/202404/t20240418_5170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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