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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廊坊市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0人)
2022-08-06 09:58:1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取“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6)面试有关要求

  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提交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佩戴口罩,经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正常后方可入场参加面试。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顺序现场抽签决定。考生只能报自己的组别和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姓名等其它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在封闭考场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2022年9月6日,考生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考试总成绩及是否入围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少数民族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加试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体检

  1.考察

  考察时间为:2022年9月7日至2022年9月9日。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体检

  2022年9月12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信息。入围体检的考生于9月14日前通过招聘报名网站完成打印《体检通知单》,按《体检通知单》要求做好体检准备。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体检具体事项以《体检通知单》规定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于2022年9月21日至2022年9月29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待遇,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高校毕业生”聘用后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要严格落实《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防疫与安全须知》要求,自觉配合做好报名、考试等相关工作。考生进入考点时需提交《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含电子版),接受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查验。遵守考点“一米线”安排,避免人员拥挤,保持安全的社交距离,有序地从通道进入考点。除核查人员身份和进入面试室面试时可摘去口罩外,其它时间段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建议佩戴N95口罩,严禁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