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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面向高校毕业生补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2-08-04 17:43:28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广东 浏览次数:0

  5.本次招聘考试前由肇庆高新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核。报名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或开具各种假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经资格复审合格后,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通知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到现场所设招聘面试地点统一参加面试。

  6.相关择业期就业政策按照最新政策执行。

  四、考试

  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采用直接进行面试。

  1.面试人选: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者中择优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如岗位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则按实际符合条件的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专业知识和综合分析、临场应变、组织协调等能力。

  3.时间地点: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面试具体时间和注意事项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招聘资格。

  4.成绩公布:面试采用百分制,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列入体检对象。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本人公布。

  五、签订三方协议、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对考生进行排序,并按岗位招聘人数在考生排序中等额确定入围下一阶段人选,鉴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约定以合适的方式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毕业生自带高校三方协议)。并按规定程序报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为入围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公示与聘用

  (一)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分别在肇庆高新网予以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编制人员,按事业单位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相关待遇,享受五险一金,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证件不齐者,不得参加考试。

  2.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放弃招聘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和聘用人选,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按程序报批。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被聘用人员超过规定报到时间15天仍未到用人单位报到的;

  (2)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详见招录就业协议书)仍未取得招聘职位所需的学历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4.被聘用人员原则上在肇庆高新区服务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否则,根据就业协议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考察、考核不合格除外)。

  5.取消聘用资格的,依法解除协议。试用期1年。

  6.结合最新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参加的考生须主动出示健康码绿码,接受体温检测,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7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需提供考前48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

  (2)在报名(考)点内,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配合做好各项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肇庆高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2年7月广东省肇庆高新区中小学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补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