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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省教育评估监测研究院招聘公告
2022-08-03 22:26:42   地区:江西   浏览:0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五、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根据考核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考核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根据面试成绩的排名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2.考察。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治品质、道德品行、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从应聘该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考核总成绩排名递补一次,递补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且总成绩不得低于70分,其它情况一律不予递补。

  4.公示。对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后的拟聘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待遇

  1.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七、其他事项

  根据疫情防控期间招聘工作要求,笔试、现场确认、资格审查、面试等环节,应聘人员需自备好口罩等防护物品,积极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考试当天应预留充足入场时间;进入考点时,应接受体温测量、赣(昌)通码、行程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核验。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查验<37.3℃,“健康码”显示绿码(当日更新)且健康状况无异常的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请外省(市)来昌返昌人员配合属地落实南昌市最新常态化防控措施,按照属地要求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投诉监督电话:0791-86765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