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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2022-08-03 22:30:34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4、面试组织。

  (1)面试试题由乌海市妇幼保健院招聘领导小组组织专家,按照有关规定组成命题专家组入闱命题,命题范围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基本理论与应掌握的基本技能。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要符合保密规定。

  (2)面试设立考官组,每组7人,考官职称要求副高及以上,考官人选招聘领导小组统一负责。

  (3)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求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用时10分钟。

  (4)面试工作纪律。

  ①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凡与考生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②面试考官要严格按照《面试评分表》中的分项评分标准和考生当场表现给分,其中任何一项给分不得受其他项给分印象的影响;考官应独立评分,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不得有不尊重应试人员的言行或举止。在考生回答问题期间,考官和场内工作人员不得外出。

  ③考生参加面试时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已携带,要交由候考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候考室外交还考生本人。考生违反有关考试规定,一律取消其面试资格。

  (5)面试的考生面试时间为10分钟,从主考官宣布答题开始时计时;答题时间到,考生停止答题。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相同分数,顺延小数位数取高者。考试结束后,招聘工作组将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考试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由面试专家组形成招聘意见,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布。

  1、体检

  (1)体检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招聘领导小组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5)如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结果不符合录用要求,顺位递补。2、考察考察工作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确定。考察工作须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应聘者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工作结束后,医院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要形成考察报告,对通过考察拟聘用人员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批准。

  (六)公示与聘用

  1、经体检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及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拟聘人员按照乌海市公立医院施行聘用人员备案制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3、医院与拟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5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聘用待遇。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后纳入医院人员控制总量管理,与同岗位同职级人员实行同工同酬,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拟聘人员执行国家“两个同等对待”。

  5、取消聘用资格。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