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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招聘政府专项工作聘员公告
2022-07-30 21:46:51   地区:广东   浏览:0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清新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qingxin.gov.cn/)及石潭镇政府大院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反映。

  八、薪酬待遇和聘用

  (一)薪酬待遇

  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参照《清远市清新区机关事业单位专项工作聘员管理暂行规定》(清新府办函〔2021〕52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1.专项工作聘员:行政辅助岗位分四档:第一、二、三、四档依次为获得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本科学历、大专及以下学历的人员,月工资依次为5900元、4200元、3000元、2600元。

  (二)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有关程序办理手续,试用期六个月,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清远市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与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无法胜任工作者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合同期满后,若能继续胜任工作,且双方愿意的,可续签合同。合同期间,如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正式录用后,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工作安排和考核,如值班、驻村、部门调整等。

  九、防疫要求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本省考生考试前严格执行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考生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

  (3)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在考点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核酸测试证明(考前48小时内),相关证明,并出示“粤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备查(附件3)。

  (二)考试期间义务

  1.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需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从规定通道进入考点,进考点后在规定区域活动,考后及时离开。

  3.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或经检测发现有异常情况的,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试现场工作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后作出相应处理。

  (三)有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入场考试

  1.“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省疫情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并签署《考生健康申明卡及安全考生承诺书》(附件4)。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及时发布最新疫情防控要求。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的各环节情况如面试的时间地点、拟聘用人员、体检安排等将及时在上述网站公布,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不再另行通知(需要依次递补人选时才会用电话通知)。报考人员须在该网上查阅或与清新区石潭镇人民政府联系,以便及时了解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报考人员在报名表所填写联系地址和电话必须真实,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如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未能按时接到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而耽误其本人参加面试、体检、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报考人员如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好相关手续的,视同放弃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