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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运城市稷山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第一号)
2022-07-26 14:37:08   地区:山西   浏览:0

  (八)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请县领导审批后,由用人单位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档案、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并与拟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试用期聘用合同。拟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执行国家见习期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申报,人社局审核,县领导审批,财政部门列支。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出具考核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聘用人员聘用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5年内不得辞职,不得流动。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2.本次招聘涉及的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拟聘用人员公示等有关事项均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jishan.gov.cn/)发布,请考生自主查询和下载,并密切关注相关通知、公告、公示等信息。

  3.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考生要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在进入招聘的各个环节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通信数据行程卡”信息,提供规定期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接受体温检测,正常者方可进入现场。从境外、港澳台、国内中高风险区返回人员,根据省、市相关疫情防控政策,执行相应防控措施,健康状况无异常,现场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结果。考试时,对体温超过37.3℃的考生进行复检,仍超过37.3℃的,经考点考务领导小组确定是否进入隔离考场考试。

  另外,因疫情形势变化要求,我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有关时间、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公告。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晋人社厅发〔2012〕53号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稷山县人社局:0359-8707771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

  县人社局:0359-5522403

  纪委驻人社局纪检组:15535956390

  本《实施方案》由稷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已明确说明的内容,不再做解释。此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点击下载>>>

  附件1:稷山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附件2:服务基层人员审核表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