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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晋城市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41名)
2024-04-23 11:02: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A.初中教师以城区初中现行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B.小学教师以城区小学现行高段教材为准,按所报学科对应课题随机抽签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C.幼儿教师以幼儿园课程目标为准,随机抽取一个课题进行讲课。备课1小时,讲课15分钟。

  面试成绩为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平均后为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60分为合格线,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成绩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城市城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后,在晋城市城区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城区。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0356-2286560

            区教科局 0356-2250368

  区融媒体中心 0356-2061399

  监督电话:0356-2286562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公告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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