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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朝阳凌源市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市直幼儿园教师公告
2022-07-20 17:48:32   地区:辽宁   浏览:0

  六、体检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将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体检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考察人员,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七、涉罪信息查询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由凌源市教育局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

  八、考察

  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因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考察合格者,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九、选岗与公示

  拟聘人员将分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择学校,选岗后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凌源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十、聘用

  1、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和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执行事业单位在编教师政策待遇,在所聘用的学校任教满五年服务期后方可流动。对于因受疫情影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新聘人员,试用期内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将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未满五年服务期限的出现流动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若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十二、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考试辅导培训。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必须保证通讯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3.招考过程中,考生应遵守各级政府出台的防疫规定。

  4.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商定解决。

  十三、报名咨询电话:(0421)6991035(市教育局)

  (0421)6806009(市人社局)

  18240031382(报名平台)

  13066637351(报名平台)

  具体时间如下:9:00—11:30,14:00—17:00

  点击下载>>>

  1:2022年凌源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市直幼儿园教师计划表

  2:2022年凌源市公开招聘农村中小学及市直幼儿园教师专业对照表

  凌源市教育局凌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