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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临汾霍州市公立医院招聘公告
2022-07-20 15:07:38   地区:山西   浏览:0

  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须达到70分。

  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权重相加为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笔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面试)的办法等额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若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考官的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拟成立考官组。每个考官组5人,全部为外聘专业人员。每组设主考官1人,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5)面试过程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当天予以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体检由霍州市卫体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组织实施。参加体检人员须持与本人报名时一致的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招聘领导组同意后,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法纪观念、道德品质、工作态度、专业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符合回避规定等,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察并提供个人完整档案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本人主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霍州市人民政府网(www.huozhou.gov.cn)进行7个工作日的聘前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经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审核,招聘领导组同意,报霍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用人单位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未要求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的岗位的所聘人员,正式聘用后必须在1年内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执业资格证,否则依规解除聘用合同。

  4.受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相关待遇,实行五年服务期承诺制度。

  六、咨询电话:

  0357-5624942(霍州市卫生健康和体育局)

  0357-3499830(霍州市医疗集团人民医院)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次招聘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各阶段拟定工作日程如有变动,以最新公告为准。

  附件1:霍州市2022年公开招聘公立医院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诚信报名考试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