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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锦州北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2022-07-13 14:38:09   地区:辽宁   浏览:0

  2、体检

  体检工作由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镇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指定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国家有关政策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体检的时间和地点经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3、考察

  考察工作由北镇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招聘单位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进行,结合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根据招录职位的具体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对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报考资格以及其他需要考察的内容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如考生在考察过程中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配合开展工作,视为考生放弃该招聘职位。

  十、公示与聘用

  1、按照规定程序和标准,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北镇市人民政府网站(bzs.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即视为本次招聘结束,出现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2、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经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手续,确立人事关系,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需在北镇市教育系统内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十一、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3、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职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指导目录如有更新以最新版本为准)。

  4、考生参加考试,要按照省、市及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执行。

  5、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以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报名咨询电话:0416-6622392、6696059、6622028

  纪律监督电话:0416-6696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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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北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职位信息表

  2:2022年北镇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北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