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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沧州市海兴县中学招聘合同制教师公告
2022-07-11 22:36:19   地区:河北   浏览:0

  (四)面试

  依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生从高分到低分的笔试成绩排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面试采取分专业说课的方式(英语学科采用英语说课)。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由海兴县中学聘请第三方组织实施。面试结果在海兴县政务网上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招聘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高者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所需材料除现场报名时资格审查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个人档案、就业通知书。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在指定时间内按上述要求参加资格复审,2022年应届生在指定时间除上述材料外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县教育局会同海兴县中学组织实施。

  (五)体检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按照招聘数量和考生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人员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站公布。体检由县教育局会同海兴县中学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由县教育局会同海兴县中学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招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海兴县政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县社会事务局审核后,由海兴县中学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参照本单位在编在岗事业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除保险外),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按照企业标准缴纳。合同期限3年,试用期6个月一并计算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留任,考核不合格的解聘。

   五、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组织机构

  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组长,主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社会事务局、县教育局、县财政局、海兴县中学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海兴县中学,办公室主任由海兴县中学校长兼任。本方案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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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兴县中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1)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