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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西科技学院招聘公告
2022-07-08 08:52:32   地区:山西   浏览:0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将通过学校网站公布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应聘岗位和应聘岗位专业要求等。

  招聘岗位(不包含招聘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原则上应达3:1及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岗位,原则上取消招聘岗位,并在山西科技学院网站发布公告,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一般性岗位(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岗位),并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同时告知报考该岗位的考生。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转入的一般性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未达3∶1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的,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1.招聘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岗位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未达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面试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合格成绩60分,未形成竞争的岗位合格成绩70分。

  招聘岗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5∶1及以上的,增加笔试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事项参照其他岗位考试方法执行。

  2.其他岗位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取百分制形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山西科技学院组织实施。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和笔试相关事宜在山西科技学院网站公布。

  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的综合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综合基础知识占50%,专业知识占50%。主要测评应聘者适应岗位要求的知识水平和业务素质。考试内容不指定统一教材。

  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全程监控或录像。满分100分。

  笔试结束7日内,在学校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公布期不少于3天。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山西科技学院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山西科技学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和审核。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递补工作不超过2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工作由山西科技学院组织实施。面试前一周,在山西科技学院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告面试时间、地点、内容、方法及要求等。

  专技1-6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岗位技能、综合素质和能力等。

  专技7-46采取试讲与答辩相结合的面试形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