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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吕梁市兴县“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公告
2022-07-08 08:58:17   地区:山西   浏览:0

  体检注意事项: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吕梁人事人才网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形成的空缺岗位,依据同一岗位面试成绩顺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并列的排序方法同上述体检对象确定方式)。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教师〔2022〕5号)的政策规定,招聘部门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兴县2022年度“教育兴市”专项引才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8-6450195

  监督电话:0358-6450105

  电话开通时间:“教育兴市”专项引才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引进人才待遇及管理

  1.对新招聘的人员按《吕梁市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实施意见》(吕办发〔2020〕11号)有关规定落实生活补助、住房补贴等保障政策。具体为:

  新招聘兴县全职工作的世界排名前400名的高校(USNews、QS、THE、ARWU四个研究机构发布的最新世界大学排名)、“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在享受国家和省财政资助的基础上,三年内每月给予6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30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8万元科研经费。

  新招聘兴县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博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三年内每月给予5000元生活补助,一次性给予25万元安家费;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新招聘兴县全职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生活补助,聘用合同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对从事项目研发、技术革新的,一次性给予2万元科研经费。

  新招聘兴县全职工作的其他院校、学科毕业的硕士研究生,试用期满后签订不少于3年聘用合同的,聘用合同期内提供免费人才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