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兴安盟盟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1人)
2022-07-02 22:36:32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3.笔试提供两种文字试卷。应聘非“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报名时须选择笔试试卷文字,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对不使用已选择文字或使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文字作答,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上加2.5分。

  5.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

  6.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4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和面试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2.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参加笔试取消的岗位,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及相关要求

  1.面试委托人事考试机构组织实施。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3.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

  4.应聘“蒙汉兼通”岗位,面试试卷由蒙古文、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题”部分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蒙古文试题”部分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应聘其他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网上报名时注明,不可更改),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在盟委组织部组织部、人社局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等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兴禁毒委﹝2022﹞1号文件要求,将吸毒检测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必检内容。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