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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东南州剑河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63人)
2022-07-02 22:37:53   地区:贵州   浏览:0

  (十七)在职人员,在近3年年度考核中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不定等次(见习期、试用期除外)的;

  (十八)黔东南州人事考试不良诚信记录人员;

  (十九)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二十)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九、审查备案

  经笔试、面试(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剑河县人社局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报主管部门、县人社局审核,再按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审查备案手续。

  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录(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合同关系。

  聘用人员应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严格按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聘用(新参加工作)到我县事业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考核不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解除聘用。

  本年度同时被我州多个县(市)事业单位或州直事业单位(含凯里学院、黔东南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列为拟聘用人员的考生,可以选择,但必须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批准备案之前作出选择,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备案到具体单位后,就不再另行备案到其他单位。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7天内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考试疫情防控要求

  1.请各位考生在进入笔试、面试、体检各环节之前,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请各位考生如实填写《剑河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新冠肺炎防控个人承诺书》(详见附件5),进入考场时一并提交。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须如实告知报考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如有隐瞒后果自负。

  3.各位参加考试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扫描“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确认未到中高风险地区,持有“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体温检测合格,并符合国家、省、州疫情防控要求才能参加考试。

  招聘全过程,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防控要求适时作出调整。请各位考生考前注意关注指定网站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国家、省、州、县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十一、纪律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二)考务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和面试(专业测试)均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十二、本《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剑河县人社局报剑河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剑河县招聘咨询电话:0855—5227189

  剑河县招聘监督电话:0855—5221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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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2年剑河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剑河县公开招聘咨询电话及笔试面试所占分值比例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