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高等院校招聘 >> 职业院校
2022年内蒙古通辽职业学院招聘公告
2022-07-01 23:11:4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报考者,笔试成绩加2.5分。

  (三)面试

  由我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校外专家评委会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能力测评,主要为开放式试讲和结构化面试,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面试。

  1.测评内容。主要测评招录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实际操作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创新能力、自我认知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以及仪表气质、求职动机等。

  2.测评方式。报考专任教师主要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方式,试讲成绩占总成绩7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总成绩30%。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讲课内容根据本人所报岗位自行设计,时间为15分钟,由评委当场公布试讲成绩,测评结果以分数形式进行量化、排序。结构化面试为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能力、求职动机和专业认知等。两项成绩加权后总分100分,计划岗位报名人数与参加测评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设置最低分数线,参加测评人员试讲成绩加权前不能低于70分(含70分)。

  3.总成绩及排名。护理实训指导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即为总成绩;研究生起点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和结构化面试成绩两项加权得出总成绩;本科起点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总成绩×60%)计算,即为应聘人员最终成绩,并由此做出最终排名。按照岗位需求人数,对照分数由高向低依次确定考察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并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学院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由通辽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一票否决”。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具体考察时间等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通辽职业学院党委研究确定,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通辽职业学院官方网站和通辽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与本次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六、取消资格

  (一)报名阶段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二)体检阶段结果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阶段发现问题且查有实据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发现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问题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考察阶段结果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聘用通知下发前被录取为全日制高校(已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