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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朔州市直第二批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1人)
2022-07-01 13:12:50   地区:山西   浏览:0

  应聘人员为在职人员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其考试、考察、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幼儿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面试成立面试考官小组,人数一般为5-9人,全部由外聘考官担任。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综合成绩于当天公布。

  4.防疫要求

  按照国家和山西省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参加考试与资格复审等现场环节前,须接受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行程码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入现场。考生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全程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疫情防范工作。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有关事宜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教师岗位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其他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如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用人单位可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具体程序为: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是否顺次递补的书面申请,报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同意后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