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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招聘教师公告(自行报考方式)
2022-06-29 21:57:37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2.体检医院由教师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费用自理。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内蒙古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和办法规定》执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3.考察和资格复审同时进行。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资格复审工作由鄂托克旗教体局、人社局、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对审核不合格者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普通话等级证(2022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网址:http://www.chsi.com.cn)、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属于企事业单位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考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考察、资格复审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招聘工作组可集体研究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综合评估、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工作组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四、编制及薪资待遇政策

  (一)本次聘用的中小学教师均占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幼儿园教师均按备案制管理,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二)新招考教师试用期一年,一年内在学校、幼儿园考核合格,学生、社会评价满意,给予正式聘用,否则不再续聘。

  (三)已在其他地区学校幼儿园参加工作,并评聘职称的教师,认可其取得的职称,按照分配的中小学幼儿园相近空岗聘用。

  (四)招聘的中学教师如符合《鄂托克旗委办公室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托克旗公开引进中小学校长和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工作的方案的通知》(鄂旗办发〔2020〕21号)所规定的引进高层次教育教学人才条件,参照文件给予其一次性住房补助30万元(分5年发放),如招聘的教师违约,将追回已发放的住房补助。具体条件:45周岁以下的特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40周岁以下具有一定知名度的高级教师,且获得省(自治区)级以上优秀教师、教学能手或学科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中42所一流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内蒙古师范大学以及其他省属重点师范大学35周岁以下全日制毕业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