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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静海区教育系统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4-05-10 08:56:49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天津 浏览次数:0

  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5月16日(含)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式一份。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须为2024年8月31日前,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考生提供)。

  (8)天津籍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明等相关材料。

  (9)岗位招聘条件所明确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6月17日至6月21日。

  3.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考务费,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4年6月27日9:00至6月28日17:00。

  面试采取按所报学科试讲课(模拟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线,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时间:2024年6月29日。

  进入面试人员应按面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个人原因未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身份证等相关材料,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

  4.计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等有关安排将于2024年7月3日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进行公布。

  (四)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录取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到指定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初检结论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需当场、当日复检的项目除外)。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负。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因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根据拟聘用的岗位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核。对经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或未按照招聘单位要求配合考察工作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予以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招聘岗位空额,招聘单位从原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当递补人员总成绩并列时,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