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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人员招聘公告
2022-06-27 22:55:00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福建 浏览次数:0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分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交通运输局约定暂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位)、专业目录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上可查询认证;用于报考的学位,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上可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位)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本次招聘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1年)》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其他来源的专业指导目录不作为本次报考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所持证书(认证报告)上内容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

  七、公示和递补

  (一)根据岗位要求及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官网(网址:)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劳务派遣入职手续。

  (三)在未办理劳务派遣等就业程序时,因考生放弃资格退出,或不符合规定被取消聘用资格等情形出现招聘名额空缺时,由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出意见报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决定是否递补。

  八、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招聘将按照厦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最新部署,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

  九、其他事项

  (一)拟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工资待遇按单位非在编相关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二)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市交通运输局实施监督。

  (三)报考者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届时电话或短信通知,请考生留意接听和接收。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五)一般辅助管理人员年薪酬(含单位缴交的社医保、公积金、工会福利及年终奖等)约6万元,专业技术人员年薪酬(含单位缴交的社医保、公积金,及工会福利及年终奖等)约7万元。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会同厦门市交通运输局解释,必要时另行补充通知。

  附件:

  附件1: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22年6月).docx

  附件2: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