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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27 22:55:5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我委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2022年度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滨人社字〔2021〕80号)等规定,现将我委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工作人员8名(其中滨州市发展改革服务中心3名、滨州市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研究院1名、滨州市能源发展服务中心4名),具体招聘岗位情况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并依据即将取得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应在2022年7月1日前取得。

  工作经历足年足月计算,以2022年7月1日为截止日期。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事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评议、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7月1日9:00—5日17︰00(5天)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binzhou.gov.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专栏,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并成功上传个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本人有效身份证进行报名。应聘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2022年7月5日17:00后,不再受理改报其他岗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等事宜。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不可多岗位重复报名。

  2.打印相关材料。报名信息确认后,应聘人员须下载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诚信承诺书》和《滨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一经打印,报名信息即无法修改。

  3.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彩色扫描件):

  (1)考生本人签字的《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资质证书。

  (5)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高校毕业生应聘的,需提供就业推荐表;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的,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