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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2024-04-24 11:20:06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浙江 浏览次数:0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对拟选聘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招聘相关政策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

  2.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2024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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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024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优秀人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优秀人才报名表

  3.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宁波高新区组织部

  2024年4月22日

  原标题: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4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优秀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4/4/22/art_1229021956_43823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