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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6 10:40:1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甘肃 浏览次数:0

  2.资格复审材料

  (1)本人签字确认的《诚信承诺书》1份,2寸彩色免冠近照(蓝底)2张。

  (2)下列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身份证,本科、硕士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

  (3)应聘人员毕业证、学位证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到。

  3.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对现场确认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复审。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不退还报名费。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参加人员另行通知,以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为准。

  2.面试人选: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划定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3.面试形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均实行百分制。重点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4.面试人员缺席或放弃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成绩核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总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另行组织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2日内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布。

  (六)体检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人员须持有效身份证、准考证,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甲综合医院进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体检有疑问的,本人在3日内提出申请可以进行一次复检,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的,取消招聘资格。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人事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调阅档案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做出考察结论。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做出考察结论的,取消招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择优等额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不再递补。

  (九)审批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有关会议审议拟聘人员并报省人社厅备案。

  (十)聘用

  省人社厅备案后,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按照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按规定办理档案迁转等相关手续。招聘入职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四、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农业科学院组织实施,不指定考试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在公开招聘的任何环节,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一律取消应聘资格。

  (三)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