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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宁市马山县考试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2022-06-23 23:11:20   地区:广西   浏览:0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县卫生健康局依据本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进行审验确认后,证件原件退还本人,复印件留存。报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四)开考比例

  根据规定本次考试不受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1:3比例限制,招考岗位数可以按实际报名人数核准开考。

  (五)领取准考证

  已资格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县人社局405室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准考证是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按照桂人社发〔2015〕37号及南办发〔2017〕128号文件精神,本次考试采取不设笔试,直接进行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生考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

  如报考同一职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1:5比例时,该岗位报考人员需先统一进行结构化筛选面试,筛选面试满分100分,时长5分钟。按筛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相同岗位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两人以上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以及筛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考试成绩(即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县人社局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招聘单位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全面落实疫情防控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关心关爱措施的通知》(桂新冠防〔2020〕13号)精神,在疫情防控一线经受考验、表现优秀的城乡社区工作者,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考察结果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县人社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以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程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一)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人员,在马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msx.nanning.gov.cn)信息公开→人事信息栏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