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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吕梁市应急管理局所属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2-06-23 10:15:33   地区:山西   浏览:0

  (五)咨询、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吕梁市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电话详见《岗位表》,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疫情防控

  为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公开招聘工作,疫情防控注意事项如下:

  (一)考生须申报本人考试前14天健康、行程状况并如实填报《吕梁市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即可自行登记体温,待确定考试各环节日期后截取前14天体温进行登记)。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所在地的疫情防控要求,了解健康码赋码管理规则,配合当地考试机构及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加强个人防护,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要求和疫情防控措施等将根据山西省疫情防控办政策作出实时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吕梁人事人才网相关公告。具体考试工作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各环节公告。

  八、严肃招聘工作纪律

  (一)做好舆情监测报告处置。要切实履行好过程中各项工作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问题及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二)坚持全程公开。为进一步提升招聘工作的公信力,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吕梁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实行回避。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市纪委监委驻市能源局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市人社部门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管力度。对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培训辅导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点击下载>>>

  1.2022年度吕梁市应急管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2.2022年度吕梁市应急管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考生健康状况、行程登记表暨考生承诺书

  3.2022年度吕梁市应急管理局部分所属事业单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吕梁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