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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内蒙古乌海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公告
2024-01-25 14:4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内蒙古 浏览次数:0

  五、面试

  此次专项特招原则上采取“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特招计划数之比大于30:1的岗位,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初选,初选方式以笔试形式进行。初选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二)笔试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与岗位特招计划数30: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

  (三)对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特招计划数之比小于或等于30:1的,直接开展面试工作。

  (四)面试工作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及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五)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应聘人员自行选择答题语种,并在网上点击确认,答题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六)本次专项特招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应聘人员凭《乌海市2024年应急管理执法队伍专项特招报名登记表》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及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从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特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特招计划数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三)考察

  招聘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招聘单位确定。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招聘单位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应报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应急管理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