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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黔西南州兴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48人)
2022-06-22 14:13:43   地区:贵州   浏览:0

  (二)面试对象: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经公示后无异议的报考人员。

  (三)面试相关事宜及时间另行通知。

  (四)总成绩计算,考试成绩按职位分类统计。

  1.考试总成绩﹦(笔试考分÷1.5+加分)×60%﹢面试成绩×40%;

  2.同一职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报考人员进行加试(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加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加试成绩在兴仁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gzxr.gov.cn)公示。

  (五)成绩复核

  若考生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疑议的,须在考试成绩公示后3日内向市招聘办书面申请复核,逾期申请的,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事宜。

  九、体检

  体检由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体检人员根据各招聘职位计划数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不予递补。    

  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市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规定时间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市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

  体检在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十、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需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察不合格,由招聘单位报经市招聘办审定,取消拟聘用资格: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二)《简章》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在考察工作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按时提交招聘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学籍档案等相关材料、报名时填报不实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人员;

  (四)经市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十一、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市人社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凡经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拟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超过规定报到时间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四)新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或试用。有试用期的,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未满服务年限的视为违约,违约相关事宜在聘用合同内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