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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德州市德城区教师招聘公告
2022-06-21 23:15:18   地区:山东   浏览:0

  四、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进一步审查。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区教体系统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用人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www.decheng.gov.cn(德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在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签订五年聘用合同(含试用期一年),确立人事关系,试用期间待遇按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待遇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信息将及时在德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有关招聘事项信息通过德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部门变更联系电话。

  咨询电话:0534-21008100534-210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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