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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新乡凤泉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73名)
2022-06-21 23:17:33   地区:河南   浏览:0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费用自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以用人单位为主,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并对拟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自愿放弃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

  (五)聘用及待遇

  1.根据综合成绩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由领导小组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调查核实后应当取消的,不再递补。

  2.2022年应届毕业生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的,取消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确定后,要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由用人单位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4.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参照国办发〔2002〕35号文执行。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提出解聘意见,到有关部门备案。

  5.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含试用期)。若服务期限不满5年,不为其办理调动手续。

  四、防疫相关要求

  为了确保此次考试顺利进行,诚挚地提醒广大考生注意以下疫情防控政策,并在参加考试时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纸质阴性证明和如实填写的纸质《考生个人健康情况承诺书》(附件3)。

  (一)流行病学史筛查

  1.在考试前14天内有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接触者以及与新冠感染者有轨迹交集或时空伴随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在考试前14天内接触过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者不得参加考试。

  3.尚在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期内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二)健康监测

  1.所有入新考生须提前三天在“放新办”报备,持“两码一证”(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考点前请主动扫场所码并亮码。

  2.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封控区旅居史的入新考生,实施入新14天集中隔离。第1、2、3、4、5、7、10、14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双采双检”,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3.有管控区旅居史的入新考生、有本土病例报告但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或封控区)的县(市、区)旅居史的入新考生,实施入新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其间每天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者方可参加考试。

  4.其他区域入新考生,入新后第1、3、5、7天各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入新后请做好个人防护,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诊。

  5.自笔试前14日起,所有外地考生每日测量体温并如实填写考生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  

  6.由于考生个人原因,未主动报告目前状态、信息造假、不配合完成健康监测、未按时返回考试所在地,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笔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7.考点在考生入口处安置电子测温系统,摆放“场所码”二维码,由考点安排专人检测进出考生测温、验码、佩戴口罩等情况。考生在进入考点时需扫描并出示场所码。当发现场所码异常、体温超过37.3℃时,应立即引导到临时隔离点,并通知疾控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进行排查处置。  

  (三)其他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