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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14 22:05:0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五、待遇

  凡正式聘用人员,落实编制,享受包头市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工资待遇。

  六、纪律要求

  实行回避制度。

  (一)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二)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学校网站公布,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人员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社会上任何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无关。

  (三)如遇其他特殊情况,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及时请示包头市人社局。

  (四)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五)本方案由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八.疫情防控要求

  1.考生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复审,无法提供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进入考点必须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未按要求佩戴口罩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3.考生进入考点时,须提供手写签名的《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度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健康承诺书》(附件4),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终止)考试资格。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笔试的,后果由笔试人员承担。

  4.考生进入考场时,需出示“行程卡”、“健康码”,经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扫“场所码”后方可进入考点。体温检测≥37.3℃的面试人员须到指定临时隔离点进行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或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由疾控部门、医疗机构人员进行专业评估,招聘领导小组根据专业评估建议,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笔试的条件,经排查不存在问题的,参加考试;经排查无法排除新冠病毒等传染病感染的,不得参加笔试,直接隔离并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处理。

  5.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被发现或主动报告身体不适,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由医务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继续考试。不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由医疗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视为提前结束考试。

  6.考生进入考点前要保持1米线距离,考试结束后,依次离开考点,不得扎堆聚集。

  7.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和国家、自治区及包头市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疾控机构、医疗机构人员安排,违反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进行处罚。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3163413,联系人:胡老师。

  监督电话:0472-3163323。

  附件【附件1: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自主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附件2: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