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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14 22:05:08   地区:内蒙古   浏览:0

  第三方教育评估机构麦可思报告显示:近年来,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的学生教学服务满意度、学生工作满意度、就业满意度、生活满意度均高于全国高职院校平均水平,毕业生自主创业率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第二部分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为我校选拔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报名人员需具备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等准入资格条件,详见《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专业技能和个别岗位的特殊要求等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7.具有国家承认的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国外留学生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

  8.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部分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以岗位表为准)。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凡报考要求具备3年以上与岗位专业相同工作经历的,工作经历的认定需要相应工作证明等材料。全日制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如《招聘岗位表》无特殊说明的,要求为公开招聘报名开始日前(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自治区和包头市有关文件规定,定向岗位用于招聘以下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并且考核合格的人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组织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嘎查村任职工作;“三支一扶”、农村牧区特岗教师、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工作志愿者等。

  大学生退役士兵:对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实施步骤

  招聘工作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baotou.gov.cn)和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btqy.com.cn)发布招聘信息,公告时间为7天。

  (二)报名

  1.报名人员填写《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诚信承诺书》(附件3)并将个人学历、学位证及工作证明、职业资格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至邮箱btqgxy@163.com,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