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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二季度重庆化工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2022-06-15 22:18:01   地区:重庆   浏览:0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4、5)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6)、《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附件7)、《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附件8)进行专业资格审核。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6月23日24时期间,登录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cqcivc.edu.cn)下载《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重庆化工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个人信息一览表(附件3),如实填好后,以“姓名+专业+岗位”命名,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个人信息一览表(附件3)发到一览表(附件1)公布的岗位对应的报名邮箱里,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1寸免冠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各招聘单位或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电子邮件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须在2022年6月27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报考人员请于2022年6月27日登录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并下载了解现场复核审查具体事宜。如因填报信息错误而未通过审核的可在2022年6月27日24时以前及时进行修改,以“报考信息修改+姓名+专业+岗位”格式命名后再传报名邮箱重新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

  (三)现场复审报考资格。应聘者根据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里公布的现场复审报考资格事宜(复审时间另行通知,请见重庆化工职业学院网站首页公告栏通知),须持《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9)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结构化面试前向学校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10),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复审报考资格合格者,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复审报考资格不合格者,取消资格,不能参加考试考核。因准考证丢失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行负责。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