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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山东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13 17:47:3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东 浏览次数:0

  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照40%、30%和30%的占比折合计算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各项成绩均相同的,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确定。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系统查看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由山东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结合实际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并等额组织。

  考察主要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限期未处理到位的,取消考察资格。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山东省教育厅研究决定后,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山东省教育厅网站发布。

  七、其他事宜

  未尽事宜,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2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1〕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山东教育电视台:0531-85591036

  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0531-81916014

  山东教育社:0531-55630022

  山东省教育发展服务中心:0531-86952712

  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531-51793733

  山东省学前教育中心:0531-81676870,81676897

  山东省教育厅人事处:0531-51793693,51793694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1-66680723

  附件: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x

  附件2: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相关证明材料模板.rar

  附件5:疫情防控告知书及信息采集表.rar

  附件6:应聘须知.docx

  山东省教育厅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