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5.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等症状的考生,经现场医务人员研判,具备继续参加考试条件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继续考试,从普通考场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不再予以追加。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应在无禁忌的情况下按“应接尽接”原则,提前完成新冠肺炎疫苗接种。
8.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终止考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9.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根据疫情防控动态要求,严格落实上述防疫措施,本须知中未提及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将根据疫情形势适时调整,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按照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本次招聘有关工作事项将适时通过禹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zhou.gov.cn)、禹州人社微信平台和禹州教育微信平台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在招聘期间关注相关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有关招聘的政策咨询可通过禹州教育微信平台留言或者电话咨询。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禹州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0374-8816079
监督、举报电话:0374-8880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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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禹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禹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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