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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湖南师范大学招聘附属黄埔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
2022-06-10 16:55:30   地区:广东   浏览:0

岗位类别

测试形式

A类岗位

专业技能测试

B类岗位

考试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小组讨论

考试确认人数与岗位招聘数≤10:1的职位

该岗位所有考生综合素质评估环节免考,直接进入下一环节

  线上综合素质评估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素质评估仅作为筛选考生的手段,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

  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各岗位按1:10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现场资格审查须考生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并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资格审查目录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和复印件)。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下一环节。凡与招聘条件不符的、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或没有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将不安排其参加下一环节。

  3.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教师岗位面试以说课或试教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技能;财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7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

  教师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高低排序,各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入围笔试的最后一名如出现同分考生,则同分者并列进入笔试。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

  4.笔试

  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学科专业知识以及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等教育通识。财务岗位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按30%折算计入综合成绩。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具有博士学位或者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应的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及以上的考生免笔试。

  5.心理品质测试

  教师岗位心理品质测试在资格审查环节后由第三方人才机构进行测试。心理品质测试的结果仅供招聘单位参考,不记入考生综合成绩,但参加了心理品质测试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轮。财务岗位人员无需进行心理品质测试。

  6.体检

  考生综合成绩由面试成绩占70%、笔试成绩占30%的比例确定,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的考生,其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则按面试成绩排序,仍同分,则再进行专业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7.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考察。考察采用调阅个人档案、提供原单位(学校)鉴定、实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单位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8.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