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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第二次招聘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
2022-06-10 16:55:51   地区:广东   浏览:0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职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人选。区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并核实其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察不通过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需要在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办理录用手续。若应聘者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或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以上处罚,则就业协议书或合同自动解除,用人单位不承担违约责任。

  录用人员纳入广州市黄埔区教育系统事业编制管理,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广州市及黄埔区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办理。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诺取得相应证书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专技十二级岗位聘用。

  五、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考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拟录用人员均提供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聘用。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聘本次公开招聘的职位,录用后只能聘用到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享受十二级岗位待遇。待单位出现中、高级岗位空缺后通过竞聘上岗方可享受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待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二)本次招聘部分岗位采取“一考双录”,根据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录用为事业编制人员。未被录用为事业编制的考生,招聘单位可按照雇员制拟录用人数和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录用为雇员制教职员,如存在放弃情况,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三)考生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资格。

  (四)为便于事业编制教师管理,非广州市户籍考生须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五)报考者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报考者在考试、体检或考察等过程中作弊的。

  (六)本次招聘不负责办理录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工作安排等问题。

  (七)考生如果在1月26日-3月13日期间投递简历应聘了《2022年广州市黄埔区教育局联合北京师范大学教育集团公开招聘广州实验学校事业编制教师公告》中的任一职位,本次可以不投递简历。两次事业编制的招考工作将同时开展。

  (八)本次招聘工作的时间,可根据工作进度作适当的调整。有关调整学校将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相关信息。

  (九)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翟老师、满老师020-62876991

  监督电话:020-62726150

  七、疫情防控要求

  (一)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考生要认真阅读《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5),并严格遵守属地和考场所在单位的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考生要提前了解广州防控政策,考生考试(资格审查)前14天除参加此次招聘考试外非必要不离开居住所在地市。考试(资格审查)前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通讯大数据行程卡带*号的考生要合理安排抵穗时间,按照广州防控政策落实健康管理、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