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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茂名市直属学校招聘教职员公告
2022-06-10 11:17:08   地区:广东   浏览:0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茂名市教育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环节未能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的考生,考察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核验(因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原件进行核验),否则不予聘用。

  (十)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或没有影响聘用的情形,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七、注意事项

  (一)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二)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按广东省相关规定符合考试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笔试后第一个工作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提供政策加分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报名表原件和复印件。逾期未提供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规定,提供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经审查合格后,笔试成绩加5分。

  (四)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报考人员与招聘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的秘书、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岗位。

  (五)本次招聘岗位表(附件1)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设置,请自行查阅。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方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或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八、防疫要求

  本次招聘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招聘工作组可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及时在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当自觉服从招聘举办单位和招聘点的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配合做好防疫防控工作,不按要求配合防疫防控工作的,不得进入招聘现场,视为放弃资格。报考人员须提前注册粤康码,于笔试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进行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并在粤省事健康申报功能中如实登记个人近期旅居史、接触史、身体健康状况、来茂方式等情况。正常参加招聘工作现场环节(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人员为: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现场环节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现场环节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所有报考人员进入招聘现场,均应主动出示粤康码绿码、行程码、面试前48小时内核酸测试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