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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江西上饶师范学院招聘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告
2022-06-07 17:48:26   地区:江西   浏览:0

  七、体检、心理测试、资格复审和考核

  (一)体检和心理测试

  1.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则以课堂教学(笔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如课堂教学(笔试)成绩再相同,则以专业能力测试(业务能力测试)分数高者确定体检和心理测试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本人负担。体检结束后,应聘人员统一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不合格者取消相应拟聘用资格。

  3.体检和心理测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在我校官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和考核

  1.对体检和心理测试合格者进行资格复审和考核。复审和考核工作由上饶师范学院负责。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品德学风和现实表现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实行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一票否决制,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资格复审和考核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三)递补

  因体检、心理测试、考核、复审或考生主动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额,在该岗位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80分以上)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心理测试、复审和考核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按下列方式聘用:

  1.岗位代码为202210401教学科研岗位和岗位代码为202220101、202220102和202220103专职学生辅导员岗位办理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其余教学科研类专业技术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先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享受学校当年人事代理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工作满2年以上,视学校编制情况和工作需要,经考核合格后可办理入编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应自觉遵守上饶市疫情防控规定,并及时关注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和上饶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防疫要求,按最新要求做好疫情防控相关事宜。

  十、其他

  1.本招聘公告内容由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由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咨询电话:

  0793-8150623 8157009(上饶师范学院人事处)

  0793-8295986(上饶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

  0793-8150797(上饶师范学院纪委综合办公室)

  0793-8217935(上饶市人社局机关纪委)

  以上电话,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

  附件:1.上饶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上饶师范学院    

  2022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