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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第一批招聘公告
2024-04-30 11:22:02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湖南 浏览次数:0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盖党组织公章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8)其他材料:应聘人员请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代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等。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和8年制本硕博连读博士毕业生除外。

  (4)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所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

  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B类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科研能力、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