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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2人)
2022-06-01 10:10:58   地区:广东   浏览:0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被聘用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并按有关政策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七、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按照《广东省2022年人事考试疫情防控工作操作指引》(粤人社函[2022]135号)执行,报考者应当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并发布相关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严格执行、理解支持。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二)凡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取得聘用资格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本公告由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中各招聘单位的岗位职责简介、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等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四)

  1、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753-3263761;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见附件2;

  3、报名系统技术支持电话:4008228076。

  附件:

  附件:附件1-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40078]

  附件:附件2-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单位咨询电话.xlsx[18783]

  附件:附件3-2022年兴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x[20289]

  附件:附件4-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docx[26093]

  附件:附件5-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承诺书.docx[16922]

  附件:附件6: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456192]

  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