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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梅州兴宁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92人)
2022-06-01 10:10:58   地区:广东   浏览:0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清单详见《2022年兴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指南》(附件4)第22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

  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综合测评。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的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面试。

  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

  (四)考试总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参加“直接面试”岗位人员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果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在总成绩公布时划定。

  四、体检

  考试结束后根据合格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及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文件规定由招聘事业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统一集中组织实施。应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其他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具体体检事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规定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开展,根据工作实际成立考察工作小组,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条件以及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人选的个人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在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调档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要注意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对反映的问题要真查细查,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资格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一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将在兴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xingning.gov.cn/zfjg/xnsrlzyhshbzj/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相关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工作一般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被聘用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