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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招聘博士研究生公告
2024-04-25 12:57:4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山西 浏览次数:0

  (4)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资格审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对考生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核应聘人员受教育经历、与岗位适用度及基本素质等。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考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考核环节。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存在问题,随时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考核

  根据报名情况,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适时组织开展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官网(https://zgq.shanxi.gov.cn/)公布。面试考核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按照面试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员。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数不达计划人数时,可继续补充报名。

     (四)体检考察

  体检和考察由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1.体检有关事宜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s://zgq.shanxi.gov.cn/)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网站(https://zgq.shanxi.gov.cn/)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将拟聘人员报省人社厅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遵从招聘单位的统一安排,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将对其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监督电话

  具体事宜可咨询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人力资源部。

  政策咨询:0351-7631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