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二代身份证,本科和硕士学历、学位证书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020年、2021年毕业生)提供能够证明属于择业期内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档案保管部门的证明材料等。
3、2022年毕业未及时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经学校审核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印发的《研究生学科专业目录》、《专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提供毕业证书还要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除专业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名专业的依据。
5、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招聘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1、在面试环节达到合格线的基础上,将总成绩进行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若总成绩相同时则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2、体检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3、将体检合格者列入考察对象,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品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健康等进行考察。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额,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其他情况一律不递补。
5、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待遇
经考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享受国家和省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联系人:骆老师、郑老师联系电话:0791-88175706。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91-86128037、86128065。
江西省科学院
2022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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