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晋中市榆次区招聘研究生到村工作公告
2022-05-28 16:51:08   地区:山西   浏览:0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岗位空缺按照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研究生按高分优先选岗的原则,按照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的具体岗位,综合成绩名次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考生不得选择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聘用研究生先在乡镇培养锻炼一年,在相关人员帮带下,参与乡镇中心工作,一年后安排到村工作。其中,是中共正式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六)管理考核及待遇保障

  聘用的研究生,由区委组织编制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聘用研究生在村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1年试用期),鼓励长期在村工作。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工作岗位。聘用研究生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跟踪培养、待遇保障、考核监督等按照《榆次区招聘到村(社区)工作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试行)》进行。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无故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建立舆情监测报告制度,强化应急处理。榆次区2022年公开招聘研究生到村工作领导组将切实履行好整个招聘过程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工作预案,及时处置公开招聘工作过程中的各类常规问题或突发事件,重要情况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严格落实公开制度,构建全程公开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公开招聘的公信力,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招聘信息、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的结果或结论及拟聘用人员信息,均应及时在榆次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确保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严格落实回避制度。要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在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中,要明确有关人员回避的要求。对违反回避规定的要及时予以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加强监督巡视力度。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加强对本单位招聘工作的内部监督力度。区委组织部和区人社局通过现场巡视加强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特别是笔试、面试环节的监管力度。

  (五)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事业单位直接组织招聘的)、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4-3368114(区委组织部组织一室)

  0354-3368113(区委组织部干部室)

  0354-3368171(区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4-3368127(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