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导航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招聘 >> 其他事业单位
2022年新余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218名)
2022-05-25 10:10:09   地区:江西   浏览:0

  上述证件材料均需原件,并提交1套按顺序装订好的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报考人员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除加试(专业测试)招聘岗位外,其他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有效笔试成绩考生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5.自动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产生的入闱资格审查人员空缺,其递补资格审查人员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次公告招聘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专业测试)、体检或聘用资格。

  八、面试(分值:100分)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九、计分办法

  1.加试(专业测试)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30%+加试(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2.其他岗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十、体检和考核

  1.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考生总成绩相同,需加试(专业测试)岗位以加试(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其他招聘岗位以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当招考招聘岗位因资格审查以及面试前临时缺考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

  ①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时,该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②当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数大于1人且小于或等于招考计划数时,其中总成绩排名该岗位末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或者达到所在考官小组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仅限一次)。

  3.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十一、其它

  1.加试(专业测试)工作由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笔试由新余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

  2.拟聘用人员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无反映,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面试后,如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环节不合格出现的招聘岗位人员空缺,一律不予递补。

  5.考生应服从考点防疫人员安排,自觉遵守《新余市人事考试(笔试)疫情防控公告及承诺书》(见附件3)规定。对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作弊、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考生聘用审批后无故放弃报到等不诚信行为的,记入考生诚信黑名单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新余市各级各类招聘考试。对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