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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市东海县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新教师公告
2022-05-23 12:45:08   地区:江苏   浏览:0

  4.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五)总成绩计算及公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成绩、总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在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察体检

  考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参加考察体检,如笔试成绩仍相同,由东海县教育局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加试方式另定。考察由东海县教育局在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监督指导下,按照《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县教育局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操作手册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办法》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入围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东海县教育局根据总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海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拟聘用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东海县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报东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如递补,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遇同分,处理方式同上)。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东海县教育局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的资格。

  八、选岗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照各岗位(报考岗位代码101-111、134岗位的除外)总成绩高低顺序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选岗,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抽签决定选岗先后顺序,具体岗位详见《分配表》。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岗权利。

  选岗完成后,所有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按规定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应聘岗位代码107-111岗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聘用之日起3年内未能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

  应聘其他岗位的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应聘岗位相对应教师资格证书,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其中:受连云港考区2022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取消或江苏省2022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取消影响的考生,可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待参加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后,可先办理聘用手续,如未能如期通过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将取消聘用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5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