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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河北政法职业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4-03-27 21:20:57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河北 浏览次数:0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学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拟聘人员名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省委组织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本公告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311-87115175(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组织部(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115227(河北政法职业学院纪委)

  0311-87907275(河北省委组织部)

  附件:河北政法职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xls

  中共河北政法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