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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其他类专技人才公告
2024-04-28 16:41:03 来源:网络 所在地区:江苏 浏览次数:0

  (4)无锡市(含江阴、宜兴)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

  (5)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及审核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19日16:00。

  2.应聘人员通过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网站进行线上报名(https://58.215.18.11:9195/webrecruit/Index.aspx)。

  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另行通知。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9:00-2024年5月20日16:00。

  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三)陈述申辩、异议处理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21日的9:00-16:00

  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

  2024年5月6日—5月21日的9:00-17:00

  (四)资格复审

  1.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对拟参加考核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无锡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进行公布。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将被取消考核资格。

  2.资格复审材料:

  (1)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其中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格材料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有效二代身份证。

  (4)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

  (五)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开考时尚未交纳报名费的视为放弃。

  (六)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2.招聘岗位条件中的工作经历年限要求为实足年限。实足年限截止到报名截止之日。

  3.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

  4.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5.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6.应聘人员在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资格系统审核通过的,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取聘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7.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七)开考比例

  A15、A35岗位开考比例为1:1,其他岗位开考比例为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市卫生健康委报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对少数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的专业技术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相应网站公布。